关于举办2008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培训班的通知
宜直党字[2008]58号
市直各基层党组织:
根据《党章》和《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要求,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教育培训,把好素质关,确保新党员质量,经工委会研究,决定举办2008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1、各基层支部已确定但未参加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;
2、2007年12月份以后发展的新党员和去年未参加培训的新党员。
二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定为2008年11月19日至25日(其中:11月19日到机关工委办公室报名,20日正式上课)。新党员培训时间定为2008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(其中:11月25日到机关工委办公室报名,26日正式上课)。
培训地点:宜春市电大。
三、培训内容
1、学习、领会、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;
2、学习新《党章》,了解、掌握党的基本知识;
3、了解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和知识。
四、培训费用
参训人员每人缴纳培训费150元,用于场地、资料、授课费等。根据要求,入党积极分子还需自费订阅一份党刊杂志(全年价50元)用于平时学习,报到时一并办好订阅手续。
五、几点要求
1、组织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,是发展党员的必备程序,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需要。各单位党组织接通知后要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的工作,及时通知参训人员参加培训,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,培训考试成绩单装入个人档案。
2、入党积极分子采取闭卷考试形式,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。
中共宜春市直属机关工委
2008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