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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08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培训班的通知

 

宜直党字[2008]58

 

 

市直各基层党组织:

根据《党章》和《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要求,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教育培训,把好素质关,确保新党员质量,经工委会研究,决定举办2008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1、各基层支部已确定但未参加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;

2200712月份以后发展的新党员和去年未参加培训的新党员。

二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
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定为2008111925日(其中:1119到机关工委办公室报名,20日正式上课)。新党员培训时间定为20081125121(其中:1125到机关工委办公室报名,26日正式上课)。

培训地点:宜春市电大。

三、培训内容

1、学习、领会、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;

2、学习新《党章》,了解、掌握党的基本知识;

3、了解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和知识。

四、培训费用

参训人员每人缴纳培训费150元,用于场地、资料、授课费等。根据要求,入党积极分子还需自费订阅一份党刊杂志(全年价50元)用于平时学习,报到时一并办好订阅手续。

五、几点要求

1、组织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,是发展党员的必备程序,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需要。各单位党组织接通知后要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的工作,及时通知参训人员参加培训,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,培训考试成绩单装入个人档案。

2、入党积极分子采取闭卷考试形式,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。

 

中共宜春市直属机关工委

20081114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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