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我与改革开放同行”演讲比赛的通知
宜直党字[2008]48号
市委各部门、市直各单位:
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。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,热情讴歌我国30年来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,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,按照《中共宜春市委关于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》(宜发[2008]11号)要求,市委宣传部、市直机关工委将联合举办“我与改革开放同行”演讲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演讲主题:我与改革开放同行
二、演讲时间:10月17日上午8:20
三、演讲地点:市公路局六楼会议室
四、报名要求:选手姓名、演讲题目、领队姓名于10月13日前报机关工委宣传部。电话:3222510。
五、比赛安排:市直各单位自行组织预选赛,选派一名选手参加此次演讲比赛;参赛选手抽签编号,按编号依次演讲;本次比赛采用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,按选手的得分评定若干奖项;10月15日下午3点在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抽签。
六、评分标准:
1、主题内容(3分):主题鲜明,言论正确,论据有力,层次清晰,内容翔实生动,联系自身实际,思想性、教育性、针对性强。
2、语言表达(3分):演讲时需脱稿,普通话标准,口齿清晰,语言流利,激情洋溢。
3、演讲效果(2分):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,使听众产生共鸣。
4、仪表仪容(1分):着装得体,仪表端庄,举止大方。
5、时间要求(1分):每位选手的演讲时为5—7分钟,少于5分钟或者7分均要适度扣分。
中共宜春市委宣传部
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
2008年9月5日